办理对象 |
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企业或个人 |
|||||||||||||||
办理条件 |
具备下列条件: 1、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我; 3、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 4、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5、有固定的网络的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与附属设备; 6、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
|||||||||||||||
办理依据 |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63号)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并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电信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分别实施有关监督管理。 |
|||||||||||||||
所需材料 |
一、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证明材料; 4、自有营业场所产权证明的复印件或者经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及业主产权证明; 5、公安部门信息网络安全批准文件; 6、消防安全批准文化; 7、互联网接入服务合同; 8、营业场所地理位置图,建筑平面图; 9、网络拓扑结构图; 10、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二、变更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需提交的材料: 1、《罗定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 2、工商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变更单位名称需提交的材料: 1、《罗定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 2、工商营业执照。 五、变更经营地址需提交的材料: 1、《罗定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自有营业场所产权证明的复印件或者经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及业主产权证明; 3、消防安全批准文化。 六、注销程序: 1、注销申请书; 2、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
|||||||||||||||
办理地点 |
罗定市兴华路137号 |
|||||||||||||||
收费标准 |
免费 |
|||||||||||||||
办理时限 |
法定期限:20 工作日 |
|||||||||||||||
权力运行公开信息 |
|
|||||||||||||||
窗口办理流程 |
按照商事制度改革的要求,设立上网服务场所审批实行“先照后证”,即申请人应先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取得公安部门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批准文件后,向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应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办理。申请人取得营业执照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营业。 |
|||||||||||||||
监督电话 |
3813032 |
|||||||||||||||
联系方式 |
3813032 |